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做好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经济学院分团委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念界定
需要操作团关系转接的同学包括经济学院2023年应届本、硕、博、二学位同学中的共青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保留团籍的党员是指所有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即当前在本团支部中的全部同学。
二、线下转出工作指引
(一)转出盖章
请各团支部收齐毕业班团员证,交至学院分团委,分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办理盖章。
(此项工作已完成,若有毕业生团员有遗漏,请于6月7日至6月8日12:30-13:20交至博学楼720旁边的学生组织之家,此为最后一次办理机会)
(二)补办团员证:团员证丢失的毕业生,可申请补办。
补办要求:
(1)填写团员证补办申请表(附件1),并由分团委盖章。
(2)同时上交一张一寸照片和补办费(每人3元)。
(3)照片背后务必写清学院、班级、姓名,要求字迹清晰,不能连笔。
注:上交团员证时务必标记好学院、班级、姓名,并以班级为单位用文件袋分清楚。
(此项工作已完成,若有毕业生团员有遗漏,请于6月7日至6月8日12:30-13:20交至博学楼720旁边的学生组织之家,此为最后一次办理机会)
(三)开具介绍信
各团支部请统计好需要团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并根据附件2模板,填写具体信息(团员编号是12位系统编号,第一行支部名字是目标去向支部,不是现在所在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6月6日前发送至eco_ftw@163.com,学院将集中到校团委办理盖章手续后发回至各团支部。
三、团关系线上转接工作
(一)任务进度安排
1、毕业时间标注
在6月15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生毕业时间标记和统计,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可转入相应毕业年份的团支部统一管理或此次一并办理转出。团支部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不统一的,由团支部标记为“毕业时间不统一”,然后单独标记出2023年的毕业学生团员。
2、转接申请
毕业生离校前,全部“非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15日前,全部“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二)转接工作指引
转入团组织按照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所有转接申请均可由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发起。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结合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内团员组成情况推动相关符合建团条件的工作单位建立团组织。
②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的团员组织关系可保留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转接或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户籍地所在的村和社区团组织。
2、升学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3、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点选“参军入伍”或“涉密单位”,该团员组织关系将进入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由分团委按要求将团员姓名、身份证号、“北京共青团”系统个人ID、所在团组织全称及ID等信息的电子版表格(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盖章。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优先转至居住地),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或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户籍地所在的村和社区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生活
团组织关系按要求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必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学校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盖章书面申请(附件5),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同步在系统操作,申请转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ID:3008362)集中管理。对应学院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若符合上述情况,请将附件5和出国录取offer以团支部为单位在6月6日前发送至eco_ftw@163.com。
6、延迟毕业
按照学校学籍异动相关规定,应转接至毕业时间为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并完成转移原因为“系统内部转移-延迟毕业”的转移操作。若2023年9月份预计毕业,或团员本人要求转出,此次也可一并办理转出。
四、责任要求
1.发起方: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单位(入学)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基本信息和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注意: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②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归档。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10-83951802
经济学院分团委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