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请各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行做好本班的推荐工作。
(三)仅荣获本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同学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申请和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2、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010—83951802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